广州泱妆美容用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2025年11月1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院”)裁定受理对广州泱妆美容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泱妆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依法指定广东康浩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泱妆美容用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25)粤01 破448 号】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全面负责泱妆公司破产清算工作。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5年12月19日,泱妆公司共有2项职工债权,详情如下:
职工姓名
工资差额
未休年假工资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
合计:
周秀芳
16636.95
3862.07
63000
83499.02
吴巧兰
18433.98
4413.8
56000
78847.78
职工周秀芳债权总额为人民币83499.02元,债权确认依据为穗越劳人仲案[2023]1126号仲裁裁决书。
职工吴巧兰债权总额为人民币78847.78元,债权确认依据为穗越劳人仲案[2023]1125号仲裁裁决书。
管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已确认的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自然日,至2026年1月3日。
如职工对本公示记载的债权信息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并提供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据。异议请求未被管理人采纳的,职工可自接到管理人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管理人将按无异议处理。职工未按期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对管理人上述调查结果的确认。
特此公示
广州泱妆美容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扬
联系电话:(020)37697831/18144433004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2号正佳东方国际广场51楼广东康浩律师事务所